各党总支:
根据2018年学院党委组织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基层各党支部2018年度上半年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各党总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学院追赶超越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召开组织生活。
二、组织生活会要求
1.党员要认真准备个人发言提纲,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每名党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深挖思想根源,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个人发言内容必须要有对其他同志相互批评的内容。各党支部要做好记录以备抽查。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握好会议主题,引导好会议方向。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做点评。
2.按照市教党办发〔2018〕56号)通知要求,全院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同时还要结合冯新柱案暴露出的问题,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查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查找行为偏差,明确整改方向,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组织生活会要在2018年7月12日前完成。各党总支要认真总结分析,将本总支所辖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及时宣传报道,形成总体报告于7月12日前报组织部。
组织部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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